第四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
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云南省“三向杯”选报赛
园艺(中级)项目技术文件
一、考核内容
本次竞赛以世界技能竞赛园艺项目为标准,对参赛选手从理解、效率、功能、规范、安全等方面全面考核。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竞赛内容包括:
(一)理论知识部分
1、考试时间: 120分钟
2、考试范围:中级花卉园艺工国家职业标准理论知识点
3、卷面满分30分
(二)实际操作部分
1、考试时间: 180分钟
2、考试范围:中级花卉园艺工国家职业标准实作知识点
A. 花卉植物识别
B.植物病虫害防治
C.花卉栽培
D. 植物显微结构观察
E.插花艺术
3、实作满分70分
二、竞赛命题及裁判
(一)竞赛命题
由大赛专家组负责命题。
(二)裁判
聘请具有花卉园艺工考评员证书或有经验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成绩评定
1. 竞赛成绩由裁判组统一评定。
2. 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a.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视情节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b.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c.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 选手名次排列
按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理论成绩和实作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成绩占比赛成绩的30%,实作成绩占比赛成绩的70%。若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相同,以实作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比赛成绩和实作成绩完全相同,以实作考试完成工作任务用时较少者名次在前。
四、场地设施
(一)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与竞赛项目相适应的实训场地。
办公场地:考务办公室1间。
选手准备、休息、隔离场地:教室2间。
(二)竞赛设备
本次技能大赛所需工具耗材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参赛选手自带试题作答工具:中性笔,HB和B型铅笔,橡皮。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1.开 幕 式:
2.理论考试:
实作考试:
六、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赛规则
1.竞赛分项目进行。
2.赛前1小时,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签,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选手根据抽签号现场查询竞赛工位。
3.赛前30分钟,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参赛证进入与抽签号对应的工位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否则按作弊处理。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8.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9.竞赛结束前10分钟,现场裁判提醒选手注意时间。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工位的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10.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施工规程进行操作,如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赛地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有序地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或仲裁组)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他
1.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